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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阳光焦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全评价报告信息公开表

发布时间:2022-09-28 浏览量:

安全评价报告信息公开表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山西阳光焦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组长

陈亮

技术负责人

王兆国

过程控制负责人

王宇凤

报告编制人

陈亮

报告审核人

霍健

报告提交时间

2022.2

参与评价工作的

安全评价师

姓名

资格证书编号

专业技术能力

陈亮

1800000000200262

化工工艺

王晨光

1500000000200400

电气

张凯

S011013000110192000384

自动化

刘志永

1800000000300164

安全

刘宏彬

S011013000110192000450

化工机械

参与评价工作的

注册安全工程师

姓名

资格证书编号

注册类别







参与评价工作的

技术专家

姓名

专业








到现场开展

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姓名

到现场时间

主要任务

陈亮、刘志永、刘宏彬、郭培祥、张凯、王晨光

2021.6.10

现场问题

陈亮、刘志永、刘宏彬、郭培祥

2021.11.10

现场复查

陈亮、郭培祥

2022.1.20

现场复查

安全评价项目简介

山西阳光焦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建于1998年,住所位于山西省河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1号,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法人代表薛靛民,总经理薛国飞。该公司占地5000余亩,现有职工6000人。

该公司是集煤炭开采、原煤洗选、焦炭冶炼、焦油加工、精细化工、碳新材料、自备电厂、铁路专线发运、物流商贸、国际贸易等为一体的煤焦化工与新材料企业集团,是山西省六个千万吨级焦化生产基地之一。该公司年煤炭产能500万吨,年原煤洗选800万吨,年焦炭产能500万吨,配套4套煤气净化系统,年外供煤气10亿m3,年发电8亿kwh,年煤焦油加工108万吨,年炭黑产量35万吨。

2019年2月21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晋)WH安许证字[2019]0742B2Y4号,主要负责人马建安。2020年10月15日法人主要负责人为薛国飞,地址变更为山西省河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1号,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晋)WH安许证字[2020]9号,有效期至2022年2月20日。

山西阳光焦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有人力行政部、安全部、环保部、生产技术部、质量管理部、160万焦化厂、140万焦化厂、化工厂。该公司成立有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部为专职安全管理部门。其他财务、销售、采购则由集团各部室专人负责。

该公司在册员工640人。法人薛靛民,总经理薛国飞,分管安全负责人为吕军锋,分管生产负责人为赵静,分管技术负责人为武鑫云,分管设备负责人为卫斌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为李东培、杨福、石娟梅等13人,聘请杨福、李东培为注册安全工程师。

该公司140万吨/年焦化装置(双联、下喷、单热式2×65孔JN60-6型焦炉)由中冶焦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设计。由于内部装置、设施的部分调整,厂区现状总平面布置图由山西新唐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出具。

山西阳光焦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万吨、100万吨产能全部置换至山西安昆新能源有限公司369万吨焦化项目。

根据2019年12月30日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出具《关于山西阳光华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级山西阳光焦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焦化项目产能置换确认的函》(晋工信化工函[2019]203号)文件,明确山西阳光焦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万吨产能中的38.23万吨(折减10%)置换为山西阳光华泰能源有限公司110万吨焦化项目;剩余的21.77万吨和100万吨产能共计121.77万吨(折减10%)置换为山西阳光焦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9万吨项目;

根据2020年6月10日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出具《关于山西安昆新能源有限公司调整合并建设369万吨/年大型焦化升级改造项目产能确认的函》(晋工信化工函【2020】43号)文件,明确将山西阳光焦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9万吨/年焦化项目、山西阳光华泰能源有限公司110万吨/年焦化和山西阳光华泰能源有限公司150万吨/年焦化项目的产能合并至山西安昆新能源有限公司调整合并建设369万吨/年碳化室高度6.78米捣鼓焦化项目(2020年6月18日备案)。

2021年11月16日河津市人民政府  常务会议纪要中明确山西阳光焦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万吨、100万吨焦炉于2022年2月底关停。

300万吨焦化装置关停内容包括:100万吨焦炉及配套的四大车等附属设施;60万吨焦炉及配套的四大车等附属设施;60万吨冷鼓系统;60万吨脱硫系统。配套的公用工程60万吨/年焦化污水处理站停用、1#制冷站停用,其余未关停。

安全评价结果

1、山西阳光焦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山西省河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1号,符合当地政府的城乡规划;生产生活及消防用水、供电电源及供电能力满足该公司生产需要;厂区交通便利,适于原辅材料及成品的运输;厂址自然条件、工程地质条件和水文条件较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符合规定要求,与重要保护场所、区域的防火距离符合规范要求。

2、厂区总平面布置功能分区基本合理,分区基本明确。生产区非生产区分开设置,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的防火间距;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及建构筑物分区之间及各区内部布置之间的防火间距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厂区消防道路环形布置,厂区道路设置满足消防、安全要求;建构筑物的防火、防爆符合有关标准要求;建构筑物的耐火等级、层数、占地面积以及防爆泄压设施、安全疏散通道、抗震措施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3、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及《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目录(2015年第一批)》(安监总科技〔201575号)、《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2016年)》(安监总科技〔2016137号)及《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标(第一批)》(应急管理部危化监管司、2020927日),该企业未使用淘汰落后和禁止使用的工艺、设备和装备。全厂生产装置采用DCSSISPLC控制方式。焦炉、化产等装置采用DCS控制系统,粗苯储罐采用SIS系统。

4、公用工程与生产工艺装置相匹配。特种设备按规定进行了检测检验。

5、该公司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为粗苯,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洗脱苯工段构成了危险化学品四级重大危险源,油库粗苯储罐构成了危险化学品一级重大危险源。

6、该公司生产装置配套安全设施齐全、有效。

7、该公司成立有安委会,专职安全管理部门为安全部,安全管理机构健全,法人、总经理、分管安全、生产、技术、设备的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按规定经培训合格;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危险作业规范内容基本符合企业实际。

8、该公司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来,能够加强对生产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增加安全投入,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强化了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生产操作,严格控制工艺指标。该公司应该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对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持续改进,并严格落实日常安全检查,杜绝三违现象,确保安全生产。

该企业需要安全许可的危险化学品及其数量为:焦油63153t/a、粗苯17320t/a、硫磺1676t/a、煤气4.2亿Nm3/a

山西兴新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通过对山西阳光焦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40万吨/年焦化的炼焦装置、化产回收装置、配套公辅设施以及安全管理现状进行了安全评价后,认为其生产装置及配套公辅设施、安全管理现状符合《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1号,2015年修正)的要求,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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