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信息公开表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山西美锦华盛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化工新材料生产项目 | ||
项目组长 | 陈亮 | 技术负责人 | 王兆国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霍蓉蓉 | 报告编制人 | 郭培祥 |
报告审核人 | 霍健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4.2 |
参与评价工作的 安全评价师 | 姓名 | 资格证书编号 | 专业技术能力 |
陈亮 | 1800000000200262 | 化工工艺 | |
刘宏彬 | S011013000110192000450 | 化工机械 | |
张凯 | S011013000110192000384 | 自动化 | |
刘志永 | 1800000000300164 | 安全 | |
王晨光 | 1500000000200400 | 电气 | |
郭培祥 | 1100000000302552 | 化工工艺 | |
参与评价工作的 注册安全工程师 | 姓名 | 资格证书编号 | 注册类别 |
郭培祥 | AG00248844 | 危险物品安全 (危险化学品) | |
张凯 | AG00249551 | 危险物品安全 (危险化学品) | |
王晨光 | 0109038 | 危险物品安全 (危险化学品) | |
参与评价工作的 技术专家 | 姓名 | 专业 | |
到现场开展 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 姓名 | 到现场时间 | 主要任务 |
陈亮、郭培祥等 | 2022年6月 | 勘察现场、收集资料 | |
安全评价项目简介 | 山西美锦华盛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是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7年12月21日,法定代表人贾建国,注册地址在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东于镇水屯营村新307国道东01号美锦能源办公楼403室,注册资金为捌亿圆整,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山西美锦华盛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下设生产办、调度室、环保节能处、电仪处、设备处、安全处、科技技术处、质检处、工程处、综合办公室、人力资源处、培教科、工会、统计科;及配备煤车间、炼焦车间、化产车间、干熄焦车间、运焦车间、净化车间、合成车间、高纯氢车间、仓储车间、电仪车间、机修车间、动能车间、化验室。现有在册职工1123人。 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山西美锦华盛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精细化工循环产业园 法人代表:贾建国 项目总投资:873708.93万元 占地面积:1410452.257m2 项目备案:清徐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清经信政务字[2018]45号、清工信政府函[2019]13号) 入园区情况: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3月18日出具了同意本项目(主厂区、储运物流区)进入园区的初审意见表;山西省交城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019年10月10日出具了《关于山西美锦华盛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主厂区用地的情况说明》,说明本项目火炬布置于交城县经济开发区扩区工业用地区域内。 建设规模:385万吨/年焦炭,30万吨/年乙二醇,15.5万吨/年LNG,6万吨/年硫酸,2000Nm3/h工业高纯氢。 | ||
安全评价结果 | 受山西美锦华盛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委托,山西兴新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组织评价人员及有关专家对该公司化工新材料生产项目进行了安全验收评价。评价组按照安全评价程序,运用预先危险性分析、安全检查表法等评价方法进行了安全验收评价,认为: (1)该项目符合国家和山西省产业发展政策,厂址符合当地政府的城乡规划。与周边区域的间距符合防火安全距离。 (2)该项目水、电、汽的供应有保证。 (3)厂区总平面布置功能分区合理;主要生产、储存设施与周边装置的安全防护距离符合规范要求;厂区内道路呈环形布置,消防通道畅通,建构筑物耐火等级符合规范要求。 (4)本项目采用的工艺技术是以煤为原料,高温干馏顶装煤焦炉生产焦炭;并以副产的焦炉煤气为原料,采用高化学的氧化偶联法乙二醇生产工艺生产乙二醇并联产LNG。项目采用的工艺技术路线成熟可靠,主要装置采用DCS控制系统,危险工艺装置、重大危险源储罐、气柜等设安全仪表系统(SIS),自动化程度较高,控制系统的设置能够满足生产的需要。 (5)本项目炼焦、化产、焦炉煤气净化、草酸二甲酯合成、乙二醇合成等关键装置及工序设置相应的安全联锁设施。在易燃、易爆场所选用隔爆型电气设备并设置可燃/有毒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和事故排风设施;生产装置采用双回路供电;为从业人员配置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配置必需的安全防护设施。甲、乙类火灾爆炸危险区域的电气设施均为防爆型,提高了生产的本质安全性。 (6)建设过程中能够按照“三同时”的要求,落实设计专篇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在试生产过程中安全设施运行情况良好。 (7)本项目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具备相应资质。 (8)企业制定了较完善的各级人员、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各岗位操作安全规程。 (9)企业建立了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参加了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并获得了培训合格证;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取得了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10)企业针对本项目可能发生的事故制定了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配备了应急救援器材。 (11)本项目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灼烫、触电、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等。 (12)本项目洗脱苯单元、气柜单元、副产品罐区单元分别构成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草酸二甲酯合成单元、H2/CO深冷分离单元、乙二醇中间罐区单元分别构成三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粗苯罐区单元、LNG罐区单元分别构成一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制定并落实了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制,建立了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系统。 (13)本项目个人风险等值线符合《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0号,2015年修正)、《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的要求;社会风险曲线处于可接受区,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的要求。 (14)企业对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和安全附件进行了检验并取证。 (15)山西美锦华盛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危险化学生产企业,需办理安全生产许可的危险化学品有:LNG15.5万t/a、硫酸(98%)60000t/a、高纯氢1600万Nm3/a、焦炉煤气17.50195亿Nm3/a、粗苯53033t/a、煤焦油212132t/a、碳酸二甲酯9650t/a、乙醇7900t/a、草酸二甲酯5400t/a。 通过对山西美锦华盛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化工新材料生产项目安全验收评价,山西兴新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认为:山西美锦华盛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化工新材料生产项目的安全设施较完善,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规定。装置试生产运行良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操作安全规程齐全。安全生产环境较好,已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山西兴新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认为山西美锦华盛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化工新材料生产项目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